近年來,隨著《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方案》、《環境保護稅法》、《水污染防治法》等各項政策法規的出臺,各級政府對生態環境及環保產業的發展愈加重視。其中,國有資本聯動環保企業協同治理,成為生態環境“保衛戰”的重要形式。
江蘇即將誕生一家專門針對環境綜合治理與生態保護修復等方面的省環保集團。
11月21日,江蘇匯鴻國際集團股份有限公司(600981.SH,下稱匯鴻集團)公告稱,擬與其他投資方共同發起成立江蘇省環保集團有限公司(下稱江蘇省環保集團)。
根據公告,江蘇省環保集團注冊資本為50億元,匯鴻集團擬出資15.6億元,持股比例為31.2%,為該公司第一大股東。
其他合資股東包括江蘇蘇匯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下稱蘇匯資管)、中國江蘇國際經濟技術合作集團有限公司(下稱中江集團)、長江生態環保集團有限公司(下稱長江生態)、南水北調東線江蘇水源有限責任公司(下稱水源公司)、江蘇省環境科學研究院(下稱江蘇環科院)和江蘇省環境監測中心(下稱監測中心)。
其中,蘇匯資管、中江集團、水源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均為江蘇省人民政府。江蘇環科院和監測中心的實際控制人為江蘇省生態環境廳。
此次交易完成后,江蘇省人民政府成為江蘇省環保集團實際控制人。中江集團和長江生態則分別持有該公司兩成股份,并列為第二大股東。
此次江蘇省環保集團成立的背景是國內環保產業已進入到全面深耕時代。江蘇經濟總量大,環境承載的巨大壓力長期存在,治理工作任重而道遠。因此,成立省環保集團作為全省環境治理的核心抓手,具有重要的社會意義和經濟意義。
江蘇省環保集團的成立有助于擴大公司環保板塊實力,且意義重大。首先,江蘇省環保集團是省屬戰略性環保產業集團,是政府生態環境重大基礎設施的投資建設運營主體,將牽頭推進實施一批事關全省發展大局的重大環境基礎設施項目,在全省環境治理體系中發揮重要作用,在整合省內相關環保資源上具有巨大優勢。江蘇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力爭要打造成全國環保產業的領軍企業。
其次,公司環保業務存量投入較大,能與環保集團的發展形成較好的戰略協同,在業務、資源、人才、團隊、技術方面加強合作。
再次,根據省環保集團組建方案,省環保集團為多元投資主體國有控股有限公司,按照現代企業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充分實施市場化運營機制,按未來上市目標、依照上市公司規則規范治理。公司能充分發揮上市公司的平臺優勢,未來在項目并購、資本運作等方面發揮積極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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