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入2020年,中美關系解凍,雙方進行了第一階段經貿協議簽署,協議文本包括序言、知識產權、技術轉讓、食品和農產品、金融服務、匯率和透明度、擴大貿易、雙邊評估和爭端解決、最終條款九個章節。雙方達成一致,美方將履行分階段取消對華產品加征關稅的相關承諾,實現加征關稅由升到降的轉變。
反觀我國,早在2019年12月底,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也發布了2020年進口暫定稅率的調整方案,詳情如下文。
2020年進口稅率調整產品清單
近日,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發布《關于2020年進口暫定稅率等調整方案的通知》:為優化貿易結構,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關稅條例》的相關規定,自2020年1月1日起,對部分商品的進口關稅進行調整。
進口最惠國稅率:自2020年1月1日起對859項商品(不含關稅配額商品)實施進口暫定稅率,其中包含200多項化工相關產品:
在進口稅率調整方面,還有關稅配額稅率、協定稅率和特惠稅率。
關稅配額稅率:繼續對小麥等8類商品實施關稅配額管理,稅率不變。其中,對尿素、復合肥、磷酸氫銨3種化肥的配額稅率繼續實施1%的暫定稅率。繼續對配額外進口的一定數量棉花實施滑準稅。
滑準稅是指關稅稅率隨著進口貨物價格的變動而反方向變動的一種稅率形式,即價格越高,稅率越低。應納關稅稅額的計算方法與從價稅的計算方法相同。
協定稅率和特惠稅率:自2020年1月1日起,對我國與新西蘭、秘魯、哥斯達黎加、瑞士、冰島、新加坡、澳大利亞、韓國、智利、格魯吉亞、巴基斯坦的雙邊貿易協定以及亞太貿易協定的協定稅率進一步降低。
在出口方面,調整較小,牽涉到的化工產品,主要是“苯”,出口稅率從2019年的40%降低為2020年的暫定稅率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