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一些技術水平檔次低、生產組織與管控能力差的“小化工”,仍然呈現出安全事故頻發的勢頭,對經濟社會發展的負面影響不可小覷。而當下,一場“違法違規小化工百日專項整治行動”正在江蘇大地上如火如荼地開展。江蘇安監部門希望通過此舉正本清源,竭力構建新時代生態文明建設。鑒于當前國內“小化工”現象較為普遍,因而江蘇的做法具有良好的示范意義。
十多年來,江蘇經過多輪化工整治與產業提擋升級提升專項,數以萬計的安全系數低、環境污染大的中小化工企業被淘汰出局。但由于種種原因,目前行業中仍然存有一定數量的此類企業,也有部分已淘汰企業更換門庭。這些企業無疑是潛伏于公眾社會中的“定時炸彈”。
園區作為化工企業的載體,在產業園區化進程中,理應承付起更多的行業與社會擔當。一方面,要加大力度篩查本園區內是否存在違規違法“小化工”,并要堅決清除其中的“漏網之魚”;另一方面,由于園區企業眾多,與外界的聯系范圍多且廣,這其中勢必會與區外“小化工”保持著千絲萬縷的業務聯系,因此園區要強化屬地責任,守土有責,對阻斷與防范“小化工”義不容辭。
鑒于這種情況,園區在配合政府部門整治“小化工”專項活動時,要重點排查三種對象:一是按相關規定納入專項整治名單,但卻發生漏查漏報的化工企業;二是工商許可經營范圍為非化工類,而實際卻違法違規從事化工生產的;三是無證無照無資質或證照不齊全,涉及化工生產的。同時,要盡可能多地掌握園區企業與外部“小化工”之間的關聯相關信息,做好源頭控制與防范。
具體而言,園區在自管與輔助有關部門清剿違法違規“小化工”專項時,應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首先,政策形勢宣傳要及時。當前,我國已進入了更加注重生態文明建設的新時代,尤其體現在講求制造業與社會環境的良好互動和諧。為此,園區在認清這種大是大非的前提下,必須通過宣傳讓企業深刻理解政府整治違法違規“小化工”的現實及長遠意義,主動配合相關工作。
其次,關聯企業排查摸底要細致。應該看到園區入駐企業中,會有部分企業或多或少的與外部“小化工”保持著常年業務往來,或為其提供產品供應,或委托其處理生產副產品等。顯然從實質上看,這就是為“小化工”提供生存支持,無形之中助長了其生存幾率。所以,園區要做好排查,積極利用互聯網大數據等便利,對入駐企業的相關情況進行詳細摸底了解,并告誡企業對“小化工”采取斷供措施,支持有關部門的清剿工作。
再次,防范措施要到位。對于園區內部存在的違法違規“小化工”,要勇于割舍。應立即對其進行關閉、停產、取締,并采取斷水斷電,拆除生產設備和清理廠房等措施予以徹底清零。而對于那些不聽勸阻繼續與“小化工”維持供應關系的企業,要采取嚴厲措施加以查處,堅決阻斷雙方的業務往來,從而筑起一道安全環保風險輸出的牢固圍墻。
此次整治對違法違規企業將立即關閉、立即停產、立即取締,并做到“4個徹底”,即徹底斷水斷電,徹底拆除生產設備,徹底清理廠房,還有徹底清理生產原材料和產品。